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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慧申呼吁大家关心青少年身心健康时间:2023-06-02 国际儿童节(又称儿童节,International Children's Day)定于每年的6月1日。 国家法定节假日: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发布,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修订的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第三条第(三)项规定,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在儿童节享有半天假期。如果适逢星期六、星期日,不安排补假。 近期,恰逢六一儿童节,不禁让我们想起近年来儿童受害现象比比皆是,特别是身体虐待、性虐待、 情感虐待等,层出不穷。云南慧申律师事务所认为由于情况复杂多样,且加上儿童对事情的认知还不成熟,所以很多时候都被忽视了,只有到真正大爆发的时候才有可能被关注。儿童是祖国的花朵、祖国的未来,少年强则国强,需要我们好好呵护。 一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 2020年10月17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其内容包括: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,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培养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,根据宪法,制定本法。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。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、发展权、受保护权、参与权等权利。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,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户籍、职业、宗教信仰、教育程度、家庭状况、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。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,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。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,应当符合下列要求: (一)给予未成年人特殊、优先保护; (二)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; (三)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; (四)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; (五)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; (六)保护与教育相结合。 中国的少年就像是冉冉升起的太阳,指引着中国梦的实现。云南惠申律师事务所祝大家六一儿童节快乐!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关心青少年健康,让他们可以茁壮成长!让花成花,让树成树,不在有伤害,微风不燥,一片祥和。 |